高空长航时“全球鹰”无人机在快速爬升到商用空中交通高度以上之前,其起飞和降落是在有限空中飞行的。COA则为“全球鹰”在国家领空范围内执行支援国土防御任务铺平了道路。在授予COA之前,FAA已经允许“全球鹰”进入几个FAA区域的国家领空,以便于该无人机系统参加各种军事演习。
迄今为止,FAA已经准许“全球鹰”进入比其他任何无人机都要多的国家和国际领空飞行,并被批准可以在美国除两个FAA区域之外的任何领空及国际领空执行非战时行动,包括澳大利亚,葡萄牙,西班牙,苏格兰,丹麦,加拿大,墨西哥,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委内瑞拉和厄瓜多尔。 无人机专家兼工业顾问萨拉尼尔称,COA是一个基础,预示着无人机将可以像飞机一样“列队和飞行”。
“全球鹰”无人机系统自1998年2月首次飞行以来,飞行时间已经超过3000小时,其中超过一半的时间是执行支持“持久自由” 行动、监视南方和“伊拉克自由”行动的作战任务。“全球鹰”大量的飞行控制航空电子设备配置使得该机可以按照预定的任务计划自主飞行。这些电子设备,再加上S模式异频雷达收发机,精确高度与导航装备,超高频和甚高频(UHF/VHF)语音中继无线电台等系统的使用,大大方便了无人机与空中交通控制系统的集成和通讯。“全球鹰”无人机还具有仪表飞行规则(IFR)能力,这是迄今任何其他无人机所不具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