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航宇日报》2007年2月12日报道] FAA无人机项目办公室主管Doug Davis称,FAA计划下周在《联邦记录簿》(Federal Register)上发布一则公告,重申无人机(uav)不能利用为遥控型飞机制订的准则在国家空域进行商用飞行。一些小型无人机市场商一直在告诉客户它们能回避FAA的无人机授权证书(COA)程序,并可按FAA《咨询通告》(AC)91-57并凑的规则飞行。而Davis说,FAA《咨询通告》(AC)91-57是上世纪80年代初考虑到模型飞机爱好者而编写的。尽管FAA正在同工业部门合作,旨在某天完成无人机日常飞行操纵文件,但是目前无人机只能凭FAA的授权证书或试验适航证在国家空域飞行。Davis还说:“预计在民用航空社团眼里,问题在于无人机日常飞行操纵文件的时间基线。”(中国航空信息中心 洪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