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每日防务》2007年3月22日报道] 3月初,美国空军参谋长Michael Moseley将军曾在一封写给美国国防部副部长戈登·英格兰的便笺中,要求美国国防部授权美国空军为美军中高空uav(无人机)工作的执行代理(executive agent,EA);并且,他在便笺中将中高空UAV定义为飞行高度在距离地面3500英尺(1067米)及以上(详见本刊3月13日报道:《美空军要求统管美军中高空无人机有关工作》)。同时,美国空军与美国陆军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使得美国陆军能维持对其UAV的战术控制权。
在美国国会参议院拨款委员会的防务分委会举行的连续听证会上,两大军种的UAV控制权分配问题逐渐受到关注。例如昨天在讨论美国空军2008财年的预算请求时,有参议员就对作证的Moseley将军说,他不理解为什么美国陆军也要求18亿美元的预算、来购买108架在中、高空飞行的MQ-12“勇士”UAV(Warrior,美国空军“捕食者”MQ-1的改型)?Moseley回答说,他已经就这一问题与他的好友兼邻居、美国陆军参谋长Peter Schoomaker将军进行过讨论,他们主要关注的问题是装备应能满足各军种自身的需求,以及避免重复采办。他希望,每个军种都能使用标准术语集和地面控制站,并在现在和未来协调解决带宽问题。
Moseley还说,美国空军计划在未来的年月中,花费约130亿美元购买超过200架UAV。考虑到已有1000架UAV在战区使用,美国空军关注的是UAV的未来采办问题。他在发言中反复使用了“将”(will),说:“我担心的是我们将来会(在这方面)遇到阻碍;将会在重复开发、采办和投资方面遭遇危机……将会在只会控制和满足全球需要方面存在问题”。
Schoomaker虽然不反对美国空军统管中高空UAV的主要工作,但他反对美国空军作为EA来实施这项工作的提议。实际上早在两年前,美国空军就曾试图控制全军所有UAV,但那时就遭到了美国陆军的抵制。一周之前,Schoomaker在作证时接受了参议员针对此问题的质询。他回答说,美国陆军的UAV工作集中于战术和作战使用层面,而美国空军的工作层次比这更高。各个军种通常都是按程序购买和使用各自的装备(例如直升机)、并且在没有EA的情况下协同使用。美国空军的建议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案,全军在有人驾驶定翼机和旋翼机方面都没有所谓的EA,这个问题复杂得很。Schoomaker还说,目前美国陆军与美国空军之间那份管理UAV使用谅解备忘录是有用的。
目前,美国参议院尚未就美国空军实际代管中、高空UAV工作的提议达成一致看法。(中国航空信息中心 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