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G报告于上周公布,长达33页,该报告指出“在美国航空管理局(FAA)制定出航空飞行器性能、空中交通控制和认证标准规范之前,航空安全风险将持续下去。同时也包括公共飞行器与私人飞行器之间的整合。”
报告还指出,在无人机系统整合到NAS中还存在重大技术、监管和管理等障碍。
首先,FAA在无人机飞行技术标准方面没能达成一致,例如在无人机监测防撞系统及确保与地面站之间可靠的数据链接等等技术标准难以统一标准。
其次,FAA没能建立一个完善的无人机系统监管框架。比如飞机的认证要求、与有人机一样制定一套空中交通安全管理程序和无人机飞行系统管理培训项目等方面有待完善。
再次,FAA没能有效地收集和分析无人机安全数据来进行风险管控。这是由于美国无人机最大的用户美国国防部(DOD)难以做到与FAA分享其无人机相关数据,FAA对DOD的做法也是无可奈何。
最后,FAA对无人机飞行行动进行没有有效监督。尽管FAA组建了无人机系统集成办公室,但对于无人机监督检查员的工作没有明确,实际的无人机飞行活动缺乏有效监管。风险将在美国空域里继续,直到FAA拿出具体操作方案来。
但据OIG透露,FAA已经完成所制定的17个无人机条款中的9项,比如建立6个无人机测试点、发布无人机发展路线、全面规划无人机短期和长期纲要等方面。然而,该机构错过了无人机规范几个重要阶段的日程表,它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完成。
OIG最后在报告中说:“自2012年颁布无人机改革法案以来,FAA在无人机进展会议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该机构完成的进度要明显落后其当初制定的日程表,包括2015年9月全面对无人机开放空域的目标。如果照此速度发展下去,最终目标将被延期。”
FAA效率低下,已被各大媒体所痛批过,但被政府机构点名批评还是头一遭,可见美国社会各界对无人机的期待是急切的,不愿意看到本已经起步较晚的无人机航空再遭变故。(编译:迎风笑)
版权作品 转载请注明作者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