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参与执法。广州日报记者何波摄
污浊不堪的作业现场。
执法人员采样。
执法人员采样。
首宗启用无人机成功办结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宣判 经营者犯污染环境罪被判拘役
文/图 广州日报记者杨博 通讯员崔妙灵、侯权、李钊(除署名外)
两家隐藏在高明西安新 庄村内的加工场,白天紧闭大门,有意停工躲避查处,却终究没有躲过无人机上的“天眼”摄像装备。这宗“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以来的高明首宗涉刑案件,也成 为佛山“环保法治年”里首宗启用无人机成功办结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昨日下午,记者最新获悉,两家加工场的经营者谭某财和叶某金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 4个月和5个月拘役,并分别被处罚金8千元和1万元。
无人机首次
参与办刑案
昨日,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该案线 索的起获,来自于佛山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合“环保警察”展开的一次全市综合执法活动。1月25日下午,有三架四旋翼或六旋翼样式的无人机先后升空,接近 高明西安新庄村内不足十家企业聚集的村级工业园。执法人员从无人机传回的视频资料发现,这两家无牌照企业与其他企业混杂,大门紧闭,厂区里却堆放了大量废 旧化工桶。
执法人员找来公证机关清点称重发现,两加工场内的废旧化工桶总数超过2600只,总重则超过了10吨。执发人员透露,这两家加工 场内的废旧化工桶高度疑似危险废物,两经营者则可能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于是,高明环保部门立即启动“一门式”综合执法机制,由环保和公安部门几乎同时启动 行政与刑事调查,而从提请公安机关介入到展开调查,时间没超过12小时。执法人员披露,次日,由高明区检察院、公安以及环保部门等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再到现 场核查。而为了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扩散,荷城街道办联合供水、供电部门对现场实施了临时性生产断水、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