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7月27日讯(记者 王永军) 记者从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了解到,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正在积极购置无人机,将广泛应用于环保暗查暗访、生态环境监察、近岸海域污染调查等方面。
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使用无人机可以大大延长执法人员的“臂膀”和“眼睛”,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的威慑力。据了解,目前省环保厅已经 配备两台。根据省环保厅要求,各市要在保障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用车和调查取证设备的基础上,强化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暗管探测仪等现代化执法装备的 运用。
随着环境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显著增强,但仍有一些企业为实现一己之私利,抱侥幸心理违法排污,为逃避监管其 采取的手段不断翻新,愈加隐蔽,通过常规监察执法手段很难抓取证据。如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停运后,企业一旦发现执法人员进厂,只需合上电闸,几分钟后就会实 现达标排放,导致执法人员无法取得确凿证据。另外,排污口、河流流域、海域、近岸直排口等现场情况纷繁复杂,很多地段人员难以抵达,或因安全因素不能进入 (如环境事故),无法近距离取得现场资料。
这个时候,无人机就显得重要起来。无人机也叫高空烟气监测仪,是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的延伸,根据环保部门移动执法要求而设计、生产,为保证对气体排放浓度监测而专门设计的监控装置。
作者:王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