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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无人机在法治天空下翱翔

发布日期:2016-01-10  来源:深圳晚报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无人机产业的兴起,意味着中国航空领域面临更多元化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就提出了挑战。无论是出于军事需要还是公共安全,只有对空间资源进行有效分配,方能让不同类型的飞行器和谐共处,让人类更愉快地分享科技成果。
       中国民航局《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结束在网上征求意见。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无人机行业相关法律框架的明晰,行业也有望迎来良性发展。
       无人机主要应用在军用、民用以及消费三个领域。从以往集中运用于军用领域,到如今进入民用消费领域,无人机的跨界飞翔速度是惊人的。目前,中国参与生产无人机的企业300家左右,从业人员达到1.5万人。
       这是一个具有巨大想象力的市场,然而,也是一个必须要划定监管边界的市场。近年来,国内无人机生产企业不断增加,但是因航模和无人机“黑飞”引发的纠纷频频发生,表明在繁荣的无人机行业背后,行规和立法监管并不完善。
      “天空没留痕迹,鸟儿已经飞过。”印度诗人泰戈尔这句富有诗意的话,却并不适用于现实层面的航空领域。早在1783年11月21日,人们使用蒙戈尔菲埃气球首次载人飞行获得成功。次年,巴黎便发布了治安法令,规定未经警察当局的批准,禁止气球升空,这一法令被誉为第一部“航空法”。这说明人类很早就意识到,对于天空的向往与征服,必须建立在有序的基础上,否则就会衍生出各种各样的事故与灾难。
       领空主权原则是航空领域立法的基准所在。国与国之间必须有清晰的领空划分。以此类推,在国家内部的空域,也理应有完善的配套监管体系,并且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进化,让空间主权不致遭到破坏。无人机产业的兴起,意味着中国航空领域面临更多元化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就提出了挑战。无论是出于军事需要还是公共安全,只有对空间资源进行有效分配,方能让不同类型的飞行器和谐共处,让人类更愉快地分享科技成果。
       无人机的背后必须“有人”,也就是有对应的责任主体,否则就会变成绳索断裂的风筝,在空中漫无目的地随风飘荡。对于民用无人机行业进行立法规范,不仅能对社会大众的公共权益进行有效保障,更指引着这个新兴行业避免踏入发展的误区,从而更好地加速推进。
       有专家建议,无人机监管要分三步走。首先,通过立法明确民用无人机的法律属性,进而统一规范民用无人机的登记使用。其次,根据无人机的大小、应用领域、飞行范围的分类规定,进行细分化管理。最后,要明确和统一民用无人机的申报使用流程。根据无人机的操作功能进行程序分类,使得程序简明、有针对性、易于操作、高效快速。
       让无人机翱翔在“看得见的天空”中。这不仅是物理意义上的天空,更是基于安全与法制意义所划定的天空。实际上,目前世界各国都在探索法律与无人机这一新生事物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就此而言,国内对于无人机的立法,在充分吸纳各界合理建议的基础上,推出时机越早越好。法律护航下的无人机产业,就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沿着划定的轨迹统一起飞,也有利于无人机的民用化和商业化。中国的无人机时代,也必将随之而来。
 
本文链接:https://www.81uav.cn/uav-news/201601/10/13400.html
标签:  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 无人机监管 无人机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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