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6-033
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7月2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25日上午9:30在汕头市澄海区凤新工业区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加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票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增加公司经营流动资金,拟与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建立信贷关系,并向该行申请不超过23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意以公司自有工业土地(权证号:澄集用让第310300003号)为该银行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同意由陈加华及其配偶蔡少丹为公司提供个人连带担保。
因陈加华及其配偶蔡少丹为公司提供个人连带担保,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为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16-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加华回避表决。
《关于提请召开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6年8月11日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进行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三、备查文件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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