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法规,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制定航空法规,既要符合航空发展的规律,又得保证航空飞行的安全。制定无人机法规,难度就更大了。无人机,带来了互联网时代不可逆的巨大变革,无人机的应用也渗透了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国际动态
无人机法规制定,全球民航当局均有所动作。2007年国际上成立了无人机法规制定联合局(JARUS),力争于2018年前推出相关法律参考指导规范。
美国联邦航空局(以下简称FAA)制定了针对爱好者和商业用途无人机的法规。安全问题和隐私问题备受关注。数以万计的爱好者已经在使用无人机,随着时间的推移,仅美国,数以百万计的商业运行无人机也将投入市场。FAA小型无人机法规107部将于8月底实施,其落实效果如何,是否能够满足无人机发展的需求,各方拭目以待。新规的制定旨在反应企业需求并且保证法规有适应科技的迭代空间。和传统的航空器不同,无人机新机型能够在数月之内就问世。FAA局长Michael Huerta强调提高法规的适应性和及时性至关重要。
传统的政策制定流程太迟缓太严苛,不适应当前无人机爆炸发展的势头。于此同时,哪些运行种类是法规允许的,哪些应该予以严格控制的,界定困难,各民航当局的立法压力可想而知。
上图来自华尔街日报,从图中可以看出2016年和2019年美国和全球的商用无人机销售额对比。
国内法规
去年12月2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颁布了名为《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的咨询通告,对无人机进行了运行管理分类,将轻小型无人机分为7类:
咨询通告中明确了民用无人机机长的职责和权限,飞行前准备要求,限制区域运行,视距内运行,视距外运行等运行限制和运行规范。咨询通告第16条对植保无人机运行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表述。
值得注意的是,咨询通告提出了无人机云系统的概念。无人机云系统向无人机用户提供航行服务、气象服务等,对无人机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方便了无人机用户对其使用无人机的监控,方便了各监管单位协同管理,实现飞行计划快速报备报批,如果出现冲撞禁飞区,限制区和电子围栏的情况,系统会自动警告。
7月11日,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AC-61-FS-2016-20R1),原《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AC-61-FS-2013-20)同时废止。新规定的颁布使民用无人机的操作飞行有据可依,提升了入驻无人机行业的门槛。新规定与《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相互呼应,对民用无人机驾驶员以及运行方面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
民航局适航审定司也就无人机适航管理要求文件进行了意见征求,无人机相关的适航规定有望出台。
中国AOPA无人机管理办公室编译:上官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