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人机巡逻”不能是一时兴起,更应成为常态化)
9月17日16时,成自泸高速公路仁寿段二峨山隧道入口附近,高速交警正在使用无人机对该路段开展路面执勤执法工作,对占用应急车道、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倒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从空中加强道路管控工作。当天,高速交警在成绵高速和成自泸高速分别利用无人机巡逻,半天就抓拍交通违法90余件,下一步,交警部门审核后将符合违法证据录入标准的录入违法系统中,并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
看到此则新闻,相信大部分网友都会拍案叫绝,都会称赞交警部门做得好,认为交警部门就是应该用无人机对那些在高速路上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当然笔者也赞成四川交警部门的此次做法,毕竟半天就抓拍交通违法90余件,说明措施得力,而且效果明显、成绩突出。四川交警部门用无人机对成自泸高速公路仁寿段二峨山隧道入口附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巡逻、抓拍、处罚确实是非常正确的,但是笔者也担心采用无人机进行监督、巡逻是否会对正常驾驶的司机在视线、视野、注意力等方面产生影响。所以,笔者认为如何做到不影响驾驶员的视野和注意力,应该成为“无人机巡逻”的交通“安全准则”。
之所以“无人机巡逻”会迅速在全国各大新闻网络传播开来,是因为相比于传统的交通监察装备,“无人机巡逻”更有优势。我们常见的交通违法监察装备有横挂式多个摄像头、立挂式单摄像头、区间测速器,雷达测速区等等,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致命缺点是定点、定段监察,检查的位置固定了,没有可移动性。这个缺点从根本上导致了违法车辆的产生,他们在路过监察装备的时候表现出没有交通违法行为,一旦通过监察装备的监察区域,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就暴露无遗,往往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在监察盲区、监控死角。但是“无人机巡逻”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无人机具有灵活移动、快速抓拍的特点。一旦无人机上路巡逻,驾驶员是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出现“无人机巡逻”,所以只能全程保持安全驾驶,这就可以从根本上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更加有效的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无人机巡逻”办法虽好,不能是昙花一现,应该成立常态化巡逻队伍。任何好的制度如果仅仅是一时兴起、过眼云烟的话,那么也没有任何意义,所以“无人机巡逻”不能仅仅是一时兴起的产物,而更应该成为交通违法监督的工具,应该有一个常态化的制度和队伍,只有这样才能常态化的约束、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更好的确保人民的人生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