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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名无人机“黑飞”者 被处5日行政拘留

发布日期:2017-04-23  来源:成都日报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原标题:三名无人机“黑飞”者 被处5日行政拘留)

4月19日、21日,金牛区公安分局、双流区公安分局先后在辖区查获两起无人机非法飞行案件。昨日,成都公安再发最新通报,披露无人机“黑飞”案件详情。

昨日19:48,金牛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4月19日17:30,分局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金泉辖区兴科北路有人在放飞无人机。巡查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正在双流机场净空区违法操控无人机的赵某(男,33岁,本市人)抓获。鉴于赵某的行为尚未影响机场航班的正常起降,目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警方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昨日20:22,双流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4月21日11时许,双流区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协和街道一无名公路放飞无人机。巡查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正在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操控无人机飞行的戴某(男,21岁,本市人)抓获。鉴于戴某的行为尚未影响机场航班的正常起降,目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警方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戴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据悉,按照净空区域的相关管理规定,双流区大部分区域都属于净空区。 另外,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昨夜通报,4月21日15时许,接群众举报,有人在郫都区犀浦辖区放飞无人机。犀浦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正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操控无人机飞行的宋某(男,21岁,资阳人)抓获。鉴于宋某的行为尚未影响机场航班的正常起降,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宋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在此,成都公安向全社会呼吁,希望我市所有单位、组织、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军民航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积极发现、规劝、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机场正常的飞行秩序。

(原标题:三名无人机“黑飞”者 被处5日行政拘留)

 
本文链接:https://www.81uav.cn/uav-news/201704/23/24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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