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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给无人机立规矩 向民航处提出申请

发布日期:2017-05-27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北京)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香港特区政府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邱诚武本周表示,随着无人机(由无线电遥控设备或自身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无人驾驶飞行器)日趋普及,其安全与隐私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2015年和2016年他们分别收到27宗及47宗关于无人机的投诉,年增74%。今年至3月31日已经收到16宗投诉。香港民航处已经委聘海外顾问对无人机规管措施进行研究,预计今年年内可完成。

目前,无人机的制造、进口、销售和操作国际上还没有统一标准,也没有国际通用的监管守则。香港民航处聘请的海外顾问会参考多国民航局的规管要求,特别要参考与香港环境相似地区的作法,比如人口密度高和高楼密度相似,在制定规则时充分咨询无人机持有者的意见。

海外顾问将对无人机规管的方向,包括无人机等级的划分、登记、发牌制度等,向民航处提出建议。民航处在制定规管政策和执法措施时,会在便利市民使用无人机作消闲和工作之用与保障公众安全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

根据香港现行法规,所有操作无人机的人,不论所操作无人机的重量或用途均受监管。任何人不得因鲁莽或疏忽操作无人机而危害他人和财产安全。此外,任何人如使用无人机提供有酬服务,在操作前必须向民航处提出申请。任何人不得使用无人机搜集个人信息。
 
本文链接:https://www.81uav.cn/uav-news/201705/27/24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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