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无人机
工业无人机
军警无人机
娱教无人机
水下无人机
反无人机设备
无人机配件
无人机租赁
无人机培训
当前位置:全球无人机网 » 无人机新闻 » 飞行安全 » 正文

无人机参与湖南抗洪获赞,但背后却透着无奈

发布日期:2017-07-05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 TocuhSky摩天·资讯】(微信公众号:HeyDrones)

南方洪水肆虐,大家在热切关心灾区情况的同时,也发现今年的新闻中有大量来自无人机的画面。许多无人机用户都带着他们的机器,站在了抢险救灾的第一线,用无人机传递着第一手的受灾情况,有的甚至直接参与到了救灾之中。 

“你们能不能用无人机,帮我找找我们家老人........” 7月1日,怀化某媒体记者在用无人机直播洪峰过境时,家住当地的郝大姐焦急地向记者求助。在了解情况后,记者迅速用无人机定位到了她家的四层楼房。几经波折,救援军人成功地将被洪水围困两天的96岁老人及老人的聋哑女儿救了出来。

 

记者用无人机参与搜救

 

无独有偶,微博上长沙市、柳州市、封开县等许多市县的无人机爱好者,也纷纷通过航拍灾情,让外界第一时间了解了当地整体的受灾情况。这些照片或视频,不仅对抗洪救灾措施制定有着重要的参考作用,也为新闻媒体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

 

 

网友航拍的受灾情况

 

纵然是非常之时的非常之举,但这样的航拍行为,严格来讲并不合法。无人机“非法”参与抗洪救灾的背后,透露出的是整个行业的无奈。

 

审批无门,航拍灾区是“违法”的善行

 

别看无人机在抗洪中频繁现身,其实这几个月正是无人机的“阵痛期”,各地先后推出的无人机“禁令”,让整个无人机行业都叫苦不迭。各地政策的共同点,就是都强调了无人机每次起飞都要申请审批,并且定义了非常宽泛的禁飞区,甚至直接划定了“准飞区”。

 

但是,曾有记者按照官方的要求,向民航局和军方申请过个人航拍的许可,在经过实名登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起飞地派出所登记,向民航局递交详细的飞行计划的时候,他得到民航局非常直接的回复:无人机的个人娱乐、商业飞行计划目前都没有审批渠道!

 

没有审批渠道,就意味着像身处灾区的网友们这样的航拍行为,即使得到了新闻媒体的转发,甚至对抗洪救灾有重大参考价值,也是没有拿到“审批”的违法行为。按照法理,公安部门可以给予处罚,但是,如果真的对善行施以恶报,也未免太让人心寒了。

 

提起无人机,大家会自然地想起“干扰民航”,所以很多人也因此支持这些“禁令”。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即使是影响最广、真相未明的四川双流机场干扰民航客机事件,根据目击者的描述,肇事机型也并非我们常见的航拍四轴无人机,而是一架长约2米、红白蓝相间且「酷似战斗机」的固定翼飞机。

 

 

固定翼可以飞的更远更高

 

而重庆江北机场的干扰民航事件,最后被查出来的肇事飞行器就根本不是飞机,而是一个3米宽,6米长,高度达到了1500米高的风筝。

 

犯事的不是无人机,但无人机却因此被“污名化”了,禁令频出更是让无人机陷入了“合法卖不能合法飞”的尴尬境地。如此剥夺用户的使用自由,无形之中大大抬高了合法使用无人机的门槛,如果长此以往,不是该政策因为无人遵守而失去效果,就是整个消费级无人机市场因为政策遏制而陷入衰败。

 

不知道这些无人机用户,在为大家带来灾区的第一手航拍资料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冒的法律风险呢?但无论如何,至少在笔者心中他们没有犯任何错,相反,他们是热心的市民,是最平凡的英雄。

 

技术管理,才能让无人机“物尽其用”

 

我们常说“技术无罪”,无人机既然可以拿来参与抗洪救灾,自然也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拿去干扰民航客机,无论禁飞区存不存在。所以仔细想想,无人机“黑飞”的原因根本不是政策不够严格,而是落后的无人机监管方式,跟不上日益发展的中国无人机行业了。

 

就拿四川双流机场干扰民航客机的航模来说,能够飞2000米高的飞机,不仅结构会非常复杂,造价至少也得几万人民币,拥有这样财力和知识的人如果三番五次干扰民航飞行,很难让人相信是无心之为。而更让人遗憾的是,肇事者至今未被抓获。

 

没有有效的监管措施,禁飞区划的再严格,也管不住那些心怀侥幸的人。飞行门槛一再抬高的背后,真正受到打压的,只能是像受灾区域的这些普通航拍无人机用户:即使自己一片好心航拍了灾区情况,也有违法的潜在风险。

 

无人机云系统能实现有效管理

其实,在“互联网+”时代,“纸面上的禁飞区”完全可以电子化。监管部门可以将无人机的型号、实名制信息和实时飞行动态接入云系统,然后根据需求对禁飞区进行动态更新,用技术手段把无人机拦在“非法区域”之外。这样的做法相比“禁飞区”甚至“准飞区”,不仅管理上更为直接高效,还能为用户提供足够的飞行自由,为行业发展留足空间。

 

就如这次网友们航拍抗洪、参与救援的行为,如果能有一个合理的监管系统,能让它们在合法的前提下更自由的飞行,参与到社会各项商业、公益事业中,让民用无人机在关键时刻能“物尽其用”,岂不是一件合情、合理、合人心的好事?

 

 
本文链接:https://www.81uav.cn/uav-news/201707/05/24878.html
标签: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全球无人机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文推荐

推荐品牌

关于本站

合作服务电话

  • 客服热线:0755-23779287
  • 展会负责:18682042306
  • 广告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展会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公众号/APP下载


    (公众号)


    (Android下载)

Copyright©2005-2021 81UA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和使用全球无人机网,即表明您已完全接受和服从我们的用户协议。 SITEMAPS 网站地图 网站留言
运营商: 湛江中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全球无人机网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038372号-1 
全国公安机关 备案信息 可信网站不良举报 文明转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