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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无人机全省禁飞是误解,这些地方可以飞

发布日期:2017-08-25  来源:易瓦特无人机  作者:易瓦特无人机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8月1日起,广场、公园、景点“禁飞”无人机?8月24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了解到,《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划定“禁飞区”。到底哪些区域“禁飞”?如何申报?如何监管?对此,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进行了权威解读。据悉,对广场、公园、景点等区域,《通告》仅禁止在人员密集、易致人群恐慌或伤害的情形下飞行,对位置偏远、地势空旷、人烟稀少的情形并未作出飞行限制。此外,如因工作需要,使用者应当向空管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无人机/图 来源网络

我曾在珠江新城草坪看到有人带着孩子放无人机,看动作明显是一个新手,旁边还有许多小朋友围观,万一操作失误,肯定会伤害到孩子,这种行为十分危险。

——无人机发烧友荣先生

早就该这样管理了,无人机在头顶乱飞,哪个敢打包票不出故障,或者不会被用来搞破坏?

——网友

要准确理解“第三类禁飞区”

《通告》明确规定严禁在以下区域的上空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一是机场净空保护区(暂以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千米、跑道两端各20千米范围)以及民航航路、航线,高速和普通铁路、公路以及水上等交通工具运行沿线、区域;二是党政机关、军事管制区、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贮存、大型物资储备、监管场所等重点敏感单位、部位及其设施;三是大型活动场所、公民聚居区、车站、码头、港口、广场、公园、景点、商圈、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

据了解,《通告》颁布后,群众普遍容易理解、接受第一、二类禁飞区域,但对第三类禁飞区域理解不够准确,甚至片面误解为全省禁飞。

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表示,对广场、公园、景点等区域,《通告》仅禁止在人员密集、易致人群恐慌或伤害的情形下飞行,对位置偏远、地势空旷、人烟稀少的情形并未作出飞行限制,望广大群众予以准确理解。

飞无人机要办证吗?三情形不用

据了解,目前,国家法律仅对有人驾驶的通用航空器规定了适航要求,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管理尚无相关规定。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相关规定。

而对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是否需要办证?省公安厅相关部门介绍,2016年7月11日,中国民航局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该《规定》将民用无人机分为9类,并明确规定对以下三种情形,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负责,无须证照管理:一是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二是Ⅰ类无人机(空机重量和起飞全重小于等于1.5千克)、Ⅱ类无人机(空机重量大于1.5千克、小于等于4千克,或起飞全重大于1.5千克、小于等于7千克);三是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其他类别的无人机驾驶员证照由行业协会和民航部门实施管理,并明确规定了具体要求。

无人机要实名吗?要贴登记标志

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需要登记注册吗?据介绍,2017年5月16日,中国民航局颁布实施了《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我国境内的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的民用无人机,均需登陆“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进行登记注册,打印系统自动给出的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在内的登记标志图片,并在无人机的明显、不易损坏位置粘贴。该《规定》明确,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违法违规行为。

如何申报?向空管部门提出申请

《通告》规定,因现场勘察、施工作业、航空拍摄等工作需要,确需在上述区域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有规定需提前申报批准的,须按规定获得批准后开展作业。

据了解,目前,群众普遍不清楚向哪个部门、如何申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计划。

《通告》发布后,有的群众甚至误解为需要向公安部门申报飞行计划。

根据现行规定,在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前,使用者应当向空管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黑飞”咋管?民航公安等联合监管

据介绍,国家和有关部门出台新的规定办法后,对应当申报飞行计划而未申报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将被认定为违法违规飞行活动。

对此,公安将协助空军、民航等多个部门,联合采取措施进行监管:一是监管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是否报备或报批,并加强空中监测和查证处置;二是监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三是对机场净空保护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禁飞区域,限制无人驾驶航空器飞入;四是禁止无人驾驶航空器飞入临时禁飞区域;五是在重大活动期间,以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通告,明确禁飞区域、时段和要求;六是根据群众举报,及时出警核查、处置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

“黑飞”咋罚?或涉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违法违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如何处理?据介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分别适用其罚则进行处罚。

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公安机关采取以下措施分别处理:一是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分别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大飞行事故罪等立案查处。二是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首先予以批评劝阻。对不听劝阻,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分别处理。

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过程中,行为人阻碍人民警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查处。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本文链接:https://www.81uav.cn/uav-news/201708/25/25513.html
标签:  无人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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