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无人机
工业无人机
军警无人机
娱教无人机
水下无人机
反无人机设备
无人机配件
无人机租赁
无人机培训
当前位置:全球无人机网 » 无人机新闻 » 政策法规 » 正文

空管系统和政府监管双「管」齐下,无人机送货指日可待

发布日期:2018-03-21  来源:极客公园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商用无人机已经不是新鲜的概念了。国外的 Matternet、亚马逊、UPS、DHL 等都开始在物流无人机领域布局;国内的京东、顺丰、阿里、苏宁也已经在尝试使用无人机送货,并得到了政府不同程度的支持。但是,无论国外还是国内,无人机送货离大规模应用似乎都还遥遥无期。

资料图 来源:视觉中国

究其原因,政府对低空空域的限制和低空管理系统的缺失,是两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近期,国外商用无人机行业的一项新计划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一点不同的启示。

私营公司组建空管系统

海外的商用无人机行业提出了这样一种设想:由私营公司资助和运营一套用于无人机商业运营的空中交通管控系统,以便普及低海拔空域的无人机业务。这个系统可以通过蜂窝网络和应用软件,追踪离地几百英尺高处的小型无人机,防止它们碰撞。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高级航空运输技术专家 Parimal Kopardekar 首先提出了这个设想,让私营公司参与到无人机行业的空中交通管理中来。这个提议得到了亚马逊、GE(通用电气)、波音、谷歌等公司的支持,NASA 将在未来 3 个月内一同参与对系统的验证测试。各方将与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商讨如何与空中交通管制人员和地面雷达配合工作。

FAA 的态度是:不出资、不运营,但会保留一定的监管权。比如,会为保证警方或医用直升机的优先通过而暂停无人机运行;保证执法机构能获取和交换数据,以识别迷航、可疑或有敌意的无人机。

美国放宽空中管制

其实这个设想早有征兆。

特朗普政府在去年 6 月曾提出空中交通管制(ATC)改革方案,计划将美国空管职能从 FAA 剥离,将 ATC 系统交给一家自筹资金的非营利性组织管理,以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不过,在一番利益博弈后,美国参议院在去年 7 月底否决了这一提案。

现在看来,通过公司化的运营机构来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并由 FAA 监管的设想,有望在商用无人机的管理上得以实现。

在白宫的施压下,FAA 去年放宽了对无人机应用的限制,开启了包括包裹的投递、飞行员和无人机之间数据连接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防止无人机间发生碰撞的技术、禁飞区探测和逆向飞行等一系列测试。目前至少有 10 个经 FAA 批准的无人机试点计划定于 5 月份启动,其中很可能包括包裹配送。

对于私营公司组建空管系统的设想,亚马逊无人机送货部门 Amazon Prime Air 的副主席 Gur Kimchi 认为,技术基本都是现成的,不过有些最复杂的技术问题还需要一两年的时间来解决。这个设想一旦实现的话,亚马逊用 Prime Air 无人机在 30 分钟内将包裹交付给客户的梦想也就可以在美国实现了。

亚马逊的 PrimeAir 服务/图 来源:视觉中国

根据 FAA 的数据,美国注册为商业用途的无人机已达 7 万台,无人机行业高速扩张。谷歌的送货及无人机项目 Project Wing 的联合主管 James Burgess 则认为私营公司组建空管系统的设想给了无人机行业指数级增长的机会,并认为「只要方法正确,自动化是安全性的最好答案」。

常态化运营不容易

国内无人机物流则是顺丰、圆通为代表的「快递系」和京东、菜鸟及苏宁领头的「电商系」两个集团。顺丰、京东、苏宁等企业分别拿到了空域或航线空域的批文,其中京东的表现尤其高调。今年 2 月初,京东拿到民航局西北地区管理局的授牌,成为首个国家级无人机物流配送的试点企业。而在去年,京东无人机物流配送在宿迁和西安开展常态化运营之后,就拿到了覆盖陕西全省的无人机空域批文。

资料图 来源:视觉中国

但是,中国境内飞行管制是由空军统一组织实施的,商用飞行器飞行需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京东方面表示,得到空域书面批文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起飞,所有飞行计划均需单独申请后,在空管许可下进行。

2016 年 6 月 8 日,京东在宿迁完成了第一单流程复杂的无人机配送。京东无人机执飞需要在飞行前一天、当天飞行前半小时、配送结束三个时间点,对徐州空军进行三次报备。不过,京东 X 事业部总裁肖军今年 2 月 5 日表示,京东已经与民航方面实现了系统对接,「目前一个小时搞定所有审批流程,常态化后,估计我们能做到一分钟就能审批」。

京东 V2 固定翼无人机/图 来源:视觉中国

但是,常态化并不容易。无人机并不能孤立于基础设施存在,需要空中高速公路网、空管、雷达、配套法规、气象服务、维修培训服务等一整套系统,相对来说,运营比技术实现更困难。低空管制难以放开,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运营系统的缺失。

在这方面,我国在低空开放和管理方面都在做积极尝试。民航局 1 月 26 日发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表示:「国家统筹建立具备监视和必要管控功能的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民用无人机飞行动态信息与公安机关共享。国务院公安部门建立民用无人机公共安全监管系统。」

在蜂窝网络的安全应用上,业内也已在进行测试,今年 2 月 3 日,民航局联合多家技术单位和组织发布了《低空联网无人机安全飞行测试报告》,提出了蜂窝联网无人机安全飞行架构和业务流程,证明了基于蜂窝网络的无人机安全飞行解决方案的可行性。

我们面对的现实是,目前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商用无人机都还处在积极的探索阶段,虽然偶有小试牛刀,但距离大规模应用还道路漫长。但我们可以期待的是,至少在推动这个目标的实现上,企业和政府相互配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由私营公司组建运营独立的低空空管系统,与国家平台对接并接受政府部门监管的方式,可能是最可行的解决方案。只不过,尘埃落定之前,各方利益的博弈大戏还会不断上演。

 

 

 
本文链接:https://www.81uav.cn/uav-news/201803/21/33287.html
标签:  无人机送货 无人机监管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全球无人机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文推荐

推荐品牌

关于本站

合作服务电话

  • 客服热线:0755-23779287
  • 展会负责:18682042306
  • 广告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展会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公众号/APP下载


    (公众号)


    (Android下载)

Copyright©2005-2021 81UA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和使用全球无人机网,即表明您已完全接受和服从我们的用户协议。 SITEMAPS 网站地图 网站留言
运营商: 湛江中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全球无人机网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038372号-1 
全国公安机关 备案信息 可信网站不良举报 文明转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