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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警察局擅自进行无人机测试 违反了FAA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4-08-19  来源:全球无人机网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美国圣何塞警察局(SJPD)最近收购装有摄像头的无人机的事情一直处于困境之中。他们花了几年的时间请求避开关于科技专利的公共记录。现在,他们只承认违反了联邦法规关于飞行的规定。

     

据美国科技媒体网站(Ars Technica)本周初的报道,相关部门曾保证:任何人都必须遵循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关于无人机使用的所有条例。圣何塞警察署(SJPD )发言人阿尔伯特 · 莫拉莱斯曾对美国科技媒体网站(Ars Technica)表示:“"如果有必要,SJPD 将寻求豁免证书或获得COA证明。SJPD在采购在无人机之前, 已经获得FAA关于无人机系统或飞行的文献。”

莫拉莱斯补充说,SJPD已经在该机构现有的设施条件下,进行了四次无人机测试。莫拉莱斯没有立刻提供进一步的详细信息,但这种测试可能违反了FAA的规则。

据美国科技媒体网站(Ars Technica)报道,FAA太平洋赛区发言人伊恩·格雷戈尔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任何人想要使用载人机或无人机在美国领空内飞行,都需要获得美国联邦航空局(FAA)的授权,以确保领空安全。”

而另一位FAA发言人Allen Kenitzer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我们只能说,我们正在考虑这问题。”

据了解,FAA批准的无人机操作,并不适用于无人机爱好者或业余休闲者。公共实体(联邦政府、 州和当地政府和公立大学等)可申请COA证明。当获得批准后,该组织将获得由美国国家领空系统提供的无人机业务操作的授权。

SJPD 曾经声称从未乘坐无人机,除非得到了美国联邦航空局(FAA)的批准。但现在,SJPD的谎话已经不能继续说下去。该机构内部文件公开显示,该局认为并不需要得到臭气熏天的美国联邦航空局(FAA)的批准。文件显示到:“无人驾驶飞机不是无人机。美国联邦航空局管理的是无人机。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没有权利监管我们的设备。”

平心而论,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在无人机上的指导方针是非常混乱和不完整的。可以说,并没有获得法律的支持。但似乎应该有一群人总坚持自己的规则并加以执行。

(编译:卢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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