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午间,宗申动力发布《关于签署TDO航空发动机项目工程样机试制协议的公告》,涉足无人机项目。下午开盘后,公司股价瞬间涨停。
不过这也引起了深交所的注意,当日便发函要求宗申动力进行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以及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形。
协议公告显示,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与天津内燃机研究所签订了《TDO航空发动机项目工程样机试制协议》和《保密协议》:将基于天津内燃机研究所的无人机研发技术,拟在2015年1月15日前完成首轮无人机工程样机的试制,在2015年5月1日前完成样机装机、试飞及验收等工作。项目工程样机试制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拥有该项目后续合作的独占权益。
Wind数据显示,宗申动力8月26日当日大涨6.03%,此后9月1日,再次上涨8.63%。
深交所发函表示,近期宗申动力股票交易存在异常,并要求,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提交参与签订上述协议的内幕知情人名单;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于9月4日前书面回复。
9月3日,宗申动力再次涨停,报收7.47元/股,较协议签订前8月25日收盘价上涨40.68%。
3日晚间,宗申动力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股价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但公告未正面回应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