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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圆通试水无人机送快递 被指“黑飞”不合规

发布日期:2015-02-09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央广网北京2月9日消息(记者王楷)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本月4号到6号,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淘宝联合圆通速递,在北京、上海、广州部分区域开展的无人机快递实验:消费者在淘宝拍下规定商品—某品牌的红糖姜茶,就有机会在1小时内,看到无人机载着商品抵达。

  尽管这并不是正式的商业模式,携带货物的无人机,也还需要快递人员紧紧跟随,但它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使用无人机进行短途送货是否合规合法?未来无人机领域会成为炙手可热的蛋糕吗?

  门铃响,快递到了。打开门,但你面前没有快递员,而是一架搭载着你网购商品的螺旋桨驱动无人机。这款圆通自己研发的无人机型号是YTO-X650,黑白机身,占地约0.25平方米。它最近几天在网络上赚足了眼球。无人机快递,这项服务未来会否从试验走向正式推广?

  淘宝网公关贾云:这次活动是三方合作,是一次试探性的试水,目的是给淘宝的用户提供一些创新性的体验,暂时没有未来的推广计划。

  实际上,不少企业早已开始测试无人机送货。全球最大电商亚马逊集团也已向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提出申请,允许其在华盛顿州进行类似测试。不过包括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在内,对无人机快递服务提出质疑。

  比尔盖茨:通过无人机运送物品,我得说,亚马逊首席执行官贝索斯很乐观,甚至过于乐观了。

  大洋彼案的华盛顿居民也怀疑,这玩意儿“不靠谱儿”。

  华盛顿居民:我觉得这是个新奇的想法,不过没法确定到底能不能成行。我是说,如果货物特别贵重。但是仍到了别人头上,或者送到了邻居家怎么办。

  不少中国网友担心:当携带摄录装置的无人机趴在你窗前,你的隐私被泄露了怎么办?如果电池没电了,无人机坠毁了怎么办?这么新奇的玩意在天上飞,被谁家的熊孩子用弹弓打下来怎么办?无人机和货物被小偷一锅端了,又怎么办?

  在安全和效率之间,孰轻孰重,得看法律的天平。淘宝和圆通都拍胸脯表示,此次试验合法合规。

  秦小春:针对这种微型无人机,这有一个我们国家民用航空局的一个规定,是微型航空局在视距内(可视范围内)运行的话是需要管理的,具体的标准是 无人机驾驶员与这个无人机保持目视距离为半径内500米,相对的高度是地域120米的区域,那么我们圆通无人机飞行的高度和距离都是严格控制在这个标准以 内的。

  秦小春所指的,是我国民航部门2013年出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但北京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并不认同:

  张起淮:这个说法是站不住的。这只是一个驾驶员的管理规定,驾驶员是指无人机在底下操纵的人员也要获得这个资质,而且是对教员怎么规定,出台了这么一个文件。

  中国民航局主管的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无人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夏峥,对中国之声明确表示,淘宝、圆通此次的试验飞行不合规:

  王夏峥:不合。现在无人机方面的法规一个事飞行的话,要按通用飞行有人机的规则来申报计划、申报空域。他这块完全没有申报,它相当于就是黑飞 了。而且它的操作人员现在也没有证件。现在只是说驾驶员这块如果你是在目视范围内、微型的无人机,驾驶员的证照是自行管理。但是你的飞行还是得申报。更何 况我们也不知道它飞机的重量是不是空机7千克以下,属不属于微型机。

  据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就在淘宝和圆通展开此次试飞试验的最后一天,本月6号下午,相关航空管理部门和快递业代表在北京召开了“小型航空器管控工作会”。与会的多个政府部门代表均表示,此次飞行活动不符合现在对无人机飞行航空管制规定的要求。

  截至发稿,记者未能联系到淘宝和圆通对此置评。

  那么无人机快递是否就将成为泡影呢?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并不这么看:

  徐勇:无人机送货可以用一些应急快递,比方说一些抢救药品,比较偏僻的地方,比方说中西部地区车辆坏了以后,如果用其他方式不方便的话,用无人机去送。处理一些应急的东西,我认为是比较现实的。

  徐勇表示,行业内对快递公司无人机尝试持肯定态度。

  徐勇:把无人机作为未来快递的手段,这种研发能力和这种未来的前瞻性,在我们行业内是应该提倡和鼓励的。

  那么,要申请无人机商业飞行目前需走哪些相应法律程序?

  王夏峥:民航适航的法规是说无人机在试飞之前第一个是申请国籍登记,第二个是申请适合的试航证件,比如现在的是《特许飞行证》。如果是隔离空域 超视距飞行的无人机应该是去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取一个驾驶员的合格证。就是说他要经过培训经过考试认定。就相当于他有自己的证照。飞行的话,他 要合理地申报空域、申报飞行计划。

  除了快递,无人机在民用和商用领域有着十分广阔的空间。从环境监测到体育摄影,从空速公路检测到防灾救灾,它都能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甚至前段 时间的台湾复兴航空失事事件,无人机也参与了救援。但业内专家表示,相比实践中的迫切需求,目前我国有关无人机驾驶飞行的法律法规尚有待完善。

  张起淮:现在原则是,所有的飞行器只要你离开地面就要报告。这个原则是有了,但是没有人知道无人机的飞行如何去报。所以目前这个市场非常混乱,需求量非常大。现在飞起来的都是黑飞的,拥有无人机的公司都是没有无人机飞行执照的。

  据了解,目前国家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正在抓紧出台无人机飞行的相关规定。

  小贴士:我国无人机相关法规: 2009年6月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发布《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ALD2009022),并于2009年7月9日, 发布《关于下发的通知》民航明传电报; 2009年6月2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发布《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MD-TM- 2009-002); 2013年11月18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AC-61-FS-2013-20),2014年 4月2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14】27号))

 
本文链接:https://www.81uav.cn/uav-news/201502/09/9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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