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A的无人机监管框架
EASA对无人机监管的政策将是基于性能和风险的,该政策是紧密围绕无人机运营形式展开的。EASA引入了三个类别,这三类在EASA公布的《无人机运营规则》中提出:
(1)开放类(低风险):开放类是风险非常低的无人机运营类型,因此无需航空监管部门的参与,即使是商业运行的无人机也不需要航空监管部门管理。对于此类运行的无人机来说,无需适航审定,也没有针对运营商和飞行员的资质要求。该类无人机的安全性是通过运行限制、行业标准的贯彻、对某些功能的要求以及运行规则等途径来保证的。该类别可由警方监管。
(2)特许运营类(中等风险):特许运营类的无人机运营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需要通过额外的限制或通过对设备和人员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来控制风险。该类型由成员国民航当局(NAA)授权,可以存在一个机构来协助经营者来进行风险评估。
(3)审定类(高风险):如果无人机运营的风险上升到类似于正常载人航空器运营的风险水平,将被归类在审定类。这些运营活动中涉及的无人机与当前的有人机适航审定政策是基本一致的,需要取得多个批准。该类别的要求与载人飞机适航管理相同。由NAA和EASA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