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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适航政策美国篇

发布日期:2016-06-27  来源:航空知识  作者:邢强博士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从诞生之初的飞行尝试到如今的蓬勃发展,无人机已跨过近百年时间。她经历了很多技术上的突破和应用领域的拓展。但是相关的政策法规却没能跟上无人机技术发展的步伐。各国针对无人机的政策法规大多是在近几年才制定的,而有些国家至今仍没有一个能够明确规范无人机适航性和商业运营的细则。在国际无人机系统协会(Association for Unmanned Vehicle Systems International,简称AUVSI)的不断呼吁下,具有广泛约束力和高度专业性的无人机适航及商业运营标准或许能够最近浮出水面。而现在,英国、美国、中国、日本等国对民用无人机的飞行及其商业运营有着不同的规定。小火箭只好根据几个已经出台相关政策的国家的情况来进行分析,以便和大家一起探讨无人机适航性法规的现状与未来了。

美国篇

1916年9月12日,世界上第一架由无线电操纵的无人驾驶飞机在美国试飞成功。率先掌握了无人机技术的美国人立刻就发现了无人机的军事价值。靶机、侦察机、诱饵机、干扰机、炮兵校射机、战场通信中继机等名目繁多的军用无人机得到了迅速发展。无人机在美国军用飞行器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十年前,美军飞行器中约有5%是无人机,而如今这个数值增长到了40%。但拥有全球70%无人机的美国把发展重点集中在军用领域而在民用市场上却落后于以色列、欧盟等很多国家和地区。这个现象与其民用无人机的政策不无关系。

早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军方就首先提出了军用飞机适航性的概念。2008年,《军用航空器适航审查准则修订版MIL-HDBK-516B》发布,标志着美国军用飞机通用适航性规范已经成型。有关民用无人机的适航审定规范,也于同年在《无人机系统适航审定FAA order 8130.34》中得到了规定。可见,美国在民用无人机的技术标准方面还是较为完备的。但是,这些标准与民用无人机能否畅快地在天空飞翔以及能否进行商业飞行活动之间还隔着层层障碍。


美国国防部的分析报告显示:无人机系统的失效概率是F-16战斗机的50倍,是一般通用航空器的100倍。因此在无人机的安全性得到进一步提升之前,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简称FAA)对无人机的广泛应用仍持保守态度。

另外,出于历史原因,美国各州对公民隐私和个人财产有相当严格的保护法令。这些用来防止侵犯隐私和阻止非法入侵的法律在无人机出现之前的100多年前就已颁布。随着无人机的出现,美国有些州的法律进行了相关调整,对这个新事物做出了适应。美国亚利桑那州就有这样的规定:一旦外来无人机飞到了私有财产上空,且其飞行高度与眼睛齐平的话,就被认定为非法入侵。爱达荷州则有法律规定:州内所有农场牧场和农业相关企业未经土地所有者的允许都不得用无人机对其农产品进行监控。伊利诺伊州则分别颁布了约束执法部门和民间爱好者的两部法案来限制无人机的使用。而逐渐被揭示的政府监控计划和无处不在的商用高清街景拍摄项目让一些美国人对无人机这种高效的监控拍摄飞行器表现出了强烈的抵触情绪。这种情绪催生出了更多法案。截止到2014年,美国联邦政府和43个州政府已颁布了100多项法案来限制无人机的商业应用,这使得拥有强大技术储备的美国在无人机商业航拍和农业监测方面的应用反而不如一些科研实力不太强大的国家。

FAA在2007年才首次允许一架民用无人机在公用的通航机场内使用。而获得这份具有试验意义的适航证的“阴影”200B民用无人机是由美军RQ-7B战术无人机改造而来。实际上,FAA当时仍未对广大的民用无人机市场真正敞开怀抱。

美国无人机政策

 ▲2007年,“阴影”200B成为第一个获得FAA民用无人机适航证的机型。该机实际上是美军RQ-7B战术无人机的民用版本。

不过,非商业目的的类似航模飞行的无人机活动在美国还是被允许的。只要无人机的质量在25kg以下、飞行高度在400英尺(约121.9m)以下,并且始终保持在视线范围里,同时远离机场,而且不进行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的活动,美国的无人机爱好者们还是能够享受放飞无人机的乐趣的。但是,在体育场周围放飞无人机可不是个好主意。2014年10月,FAA出台了一项新规定,要求在比赛开始前1小时到比赛结束后1小时这段时间内,体育场周围3英里(约4.83km)范围内不得出现无人机(到场人数超过3万人的赛车场也适用该规定)。违反这一规定的无人机操纵员将面临为期一年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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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美国无人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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