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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飞入大气污染重点区域 山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铁腕治污行动”

发布日期:2016-12-17  来源:人民网山西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原标题:副省长挂帅!山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铁腕治污行动”)

整个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活动前10天,要求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和梳理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拉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中间两个月,则为集中整治阶段,要求各市、县依据环境问题清单,集中整治,实行严格的“对账销号”制度。后20天是督查考核阶段,省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12月16日,省环保厅发布消息,为进一步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省政府专门成立由省委常委、副省长孙绍骋挂帅的“铁腕治污行动”领导组,并决定从12月中旬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铁腕治污行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无人机飞入大气污染重点区域 山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铁腕治污行动”

“铁腕治污行动”整治重点包含7个方面——

一是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型洗煤、炼焦、炼油、铸造、建材、造纸、电镀、农药、有色金属冶炼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土小”企业;

二是集中整治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不经收集处理,跑冒溢散,无组织排放以及露天进行工业涂装喷漆等作业行为;

三是加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饮用水源地的全面排查整治力度。重点解决园区工业企业环保管理水平低下、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等问题,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突出问题;

四是突出冶金、焦化、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达标排放监管。对未完成提标改造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违法超标排污的企业一律执行高限处罚。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五是集中开展原煤散烧、秸秆焚烧、道路扬尘、工地扬尘、原料堆场、尾矿库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控制面源污染;

六是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严肃查处黄标车淘汰销号后的违法使用问题。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开展集中整治;

七是重点对化工、制药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培训,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无人机飞入大气污染重点区域 山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铁腕治污行动”

整个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活动前10天,要求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和梳理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拉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中间两个月,则为集中整治阶段,要求各市、县依据环境问题清单,集中整治,实行严格的“对账销号”制度。

后20天是督查考核阶段,省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无人机飞入大气污染重点区域 山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铁腕治污行动”

○现场

无人机飞入大气污染重点区域

16日,省环保厅发布消息,今年12月,我省将首次引进无人机飞行技术,对太原市、吕梁市、临汾市等大气污染重点区域重点地区进行监测。当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跟随省环保厅工作人员来到交城县夏家营工业园区,这是我省采用无人机飞行监测污染源的第一站,也是我省“铁腕治污行动”发起的第一枪。

近千米的路段已经封闭,两架小型固定翼无人机早已等候在这里。夏家营工业园区周边,有100多家企业,包含焦化、冶金、玻璃、洗选等多个行业,一直是环保部门监控的重点区域。

11时,在工作人员的操作下,一台无人机开始滑行,并顺利飞上天空,开始在周边区域进行试飞行监测。大约20分钟后,飞机自动返回。工作人员从无人机的影像设备上获取了585张照片,从这些照片中发现了两处空气污染的痕迹。一处是在一个田地当中发现有人在焚烧秸秆,还有一处是一个小工厂,有无组织排放的现象。工作人员现场提取到这两个污染源的经纬度及相关信息,并反馈给省环境监察总队及当地环保部门,随后,根据无人机提供的准备定位地址,执法人员对污染现场进行了核查。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次正式报飞的时间是12点半,刚才只是试飞。“这是我省使用无人机的首次尝试,目前,省里采购了相关设备,将来有可能会形成长效机制,不定期进行无人机监测来发现污染源,为现场执法提供依据。”随后的几天,省环保厅将在吕梁、临汾选定部分区域进行无人机监测,监测结果也将统一对外发布。

无人机飞入大气污染重点区域 山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铁腕治污行动”

○措施

21项措施为“治污行动”护航

12月16日下午,全省环保系统召开推进“铁腕治污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要通过21项具体行动措施(归纳为“一公告、二行动、三督办、四公开、五落实、六制度”),为此次“铁腕治污行动”保驾护航。

“铁腕治污行动”要广而告之

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各市政府需结合本地实际,发布当地“铁腕治污行动”公告,张贴到每一个社区、乡村、厂矿、企业、学校,广而告之,集中宣传,全面公布此次行动的工作重点和具体安排,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排污行为,经核实后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全面营造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

突击检查和在线检查并行

“铁腕治污行动”期间,省环保厅将组织两个行动。一是突击行动,由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监控中心抽调骨干人员,组成若干突击小分队,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企业进行多形式的暗查、突查、夜查,发现违法行为,省环保厅直接处理。二是零点行动。省环境监控中心、省环境监测站将对安装在线监控的废水、废气企业进行突击夜查。一支队伍在市监控中心观察在线数据变化,另一支队伍在污染源现场由环境监测人员抽测,对两组数据进行比对。全省统一行动,对不少于10家企业同时进行突查。通过省厅带动全省,集中打击一批超标排污、偷排偷放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

领导包片、交叉检查、实施问责

“铁腕治污行动”期间,领导组将开展多种形式的督促检查。

一是领导包片督办,省环保厅五位分管厅领导包片,各业务处处长包市,重点“督政”,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履行情况和相关部门环保职能的执行情况。二是交叉检查督办,2017年2月中旬,省“铁腕治污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抽调各市执法骨干,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对前阶段发现问题进行全面督查。三是实施问责督办,各市要对此次行动中组织不力、工作滞后、空气质量持续下滑的地区,对相关领导予以问责;对重大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部门履职不到位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对具体负责人实施问责。

无人机飞入大气污染重点区域 山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铁腕治污行动”

曝光恶意排污,表扬守法达标

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将新闻宣传工作贯穿到“铁腕治污行动”的全过程。公开查处和曝光一批恶意排污企业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公开宣传一批环境守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公开通报一批工作不力的地区、单位和被问责追责的个人;公开表扬一批此次行动中认真工作、甘于奉献的好单位和好同志。

重点案件要“先办人,后办事”

“铁腕治污行动”期间,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严查重处。

该取缔的取缔,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土小企业;该关闭的关闭,对长期超标排污、严重污染环境、环境违法情节恶劣的企业一律报请政府关闭;该停产的停产(该限产的限产),对未按期完成提标改造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全省水泥企业一律错峰停产,认真落实重污染天气污染减排调控措施要求,该限行的限行,该停工的停工,该停产的停产,该限产的限产;该改正的改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一律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如再次发现违法行为,坚决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视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该整治的整治,全面整治无组织排放,全面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面源管控措施,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与此同时,各市需严格按照“铁腕治污行动”要求,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加大四类典型案件办理力度,可追究刑事责任的重点案件,要先办人,后办事;可给予重处的责任人,先停职,再处分,切实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杀一儆百”的效果。

六项制度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为确保“铁腕治污行动”期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行动期间将实施六项制度(形势分析制度、重点情况推进制度、周报告、半月通报制度、专项执法跟进制度、信访举报奖励制度、车辆保障制度)做保障。

省环保厅要求各市要参照省厅做法,每半月对各县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奖优罚劣;要建立信访举报奖励制度和执法车辆保障制度,拿出专项经费保障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此次行动期间,所有环保系统的工作人员要全部深入污染一线,实施“地毯式”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突破现有自由裁量方法,一律高限处罚。

行动期间,省环保厅将提请省政府安排省公安厅对黄标车、渣土运输车进行一次全省性的集中行动;安排省水利厅和省国土厅对河道挖沙开展专项治理;安排省交通厅对省道、国道运输扬尘污染进行检查整治;安排省住建厅集中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建筑工地扬尘。

无人机飞入大气污染重点区域 山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铁腕治污行动”

○相关

省气象台发布霾黄色预警

山西省气象台今日9时30分变更发布霾黄色预警,预警区域:运城、临汾、晋城、长治、晋中、太原、阳泉等地的部分地区。预警区域中未来24小时内将出现中度霾。

16日0时至21日24时

榆次平遥祁县车辆限行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人民健康,12月15日起,按照相关规定,榆次、平遥、祁县相继发出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并对部分车辆开始限行。

来自“晋中发布”的消息,按照《晋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晋中市政府决定,从12月15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实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交通限行管理措施。

此次限行车辆时间为12月16日0时至21日24时。榆次限行区域为大学街以南、思凤街以北、环城东路以西、环城西路以东道路范围内。具体的限行措施为: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限行,12月16日限行尾号为“1”和“9”,12月17日限行尾号为“2”和“8”,12月18日限行尾号为“3”和“7”,12月19日限行尾号为“4”和“6”,12月20日限行尾号为“5”和“0”,12月21日限行尾号为“1”和“9”。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实行《通行证》管理规定。

此外,决定中还规定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包括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等。

与此同时,平遥县、祁县人民政府也根据有关规定,同期施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交通限行管理措施,限行区域分别为平遥县县城区、祁县县城区。限行期间,当地将对进入限行区域的道路行驶所有机动车,实施车牌尾号限行,日期及当天限行机动车尾号与榆次一样。

无人机飞入大气污染重点区域 山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铁腕治污行动”

16日14时至21日(预计)

临汾城区单双号限行

其间市区公交免费乘坐

12月16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公告:临汾市城区从12月16日14时至21日(预计)实施机动车辆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其间市区公交车可以免费乘坐。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6﹞6号及《临汾市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6)第5号有关规定,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决定在12月16日14时至21日(预计)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临汾市城区实施机动车辆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限行区域为临汾市城区规划区域:108国道(不含)以西、高速铁路桥以东、高河桥(含)以南、南环路(不含)以北。

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为单数单日通行,尾号为双数和英文字母的双日通行。外地机动车辆进入临汾市区,一律执行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限行期间,施工车辆、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辆全部停用;黄标车和国I、国II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全部限行;其他机动车辆,在限行范围内一律按车牌尾号实施限行(含临时号牌)。

 
本文链接:https://www.81uav.cn/uav-news/201612/17/21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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