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mlit网站2015年7月14日刊文,日本航空法部分修正案本日在内阁会议上通过,其内容如下:
1、日本航空法部分修正案出台的背景:近来随着无人驾驶飞机的迅速普及,今后呈现出在各个领域均有被灵活应用的前景,期待着产生新的产业与服务行业、有助于提高国民生活的质量和便利性;另一方面,落下事件时有发生,安全方面的担忧正在被越来越高地关注。因此,参照国际性的处理状况,首先作为紧急性的处理措施,有必要规定基本的飞行规则。此外,无人驾驶飞机从今往后期待着被进一步活用,今后要在技术进步和使用多样化等基础之上,在充分地调整相关人员的关系之后,确保无人驾驶飞机的机体功能与技术含量,构建出使无人驾驶飞机应用事业健康发展等所必要的措施。
2、日本航空法部分修正案概要:(1)无人机飞行时需获得许可的空域:在以下空域中未获得国土交通大臣的许可是不允许无人机飞行的。[1] 机场周边等,有可能影响飞机的飞行安全的空域;[2] 人或民居密集地域的上空。(2)无人机的飞行方法:使无人机飞行时,除需获得国土交通大臣的认可之外,还必须由以下的方法使无人机飞行。[1] 白天飞行;[2] 能够由目视监视周围的状况下飞行;[3] 能够确保与人或物件之间的距离的条件下飞行等。(3)其他条款:[1] 在发生事故或灾害时由公共机关等实施的搜索与救助等的情况下,(1)和(2)条款不适用;[2] 违反(1)或(2)条款时予以罚款。
3、内阁会议通过日:2015年7月14日(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