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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无人机"黑飞"说"不"? 深圳拟实现“人机绑定”

发布日期:2017-11-24  作者:金羊网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无人机监管 无人机黑飞

无人机超过250克就要登记?具体哪里是禁限飞区?深圳无人机管理立法听证会举行

  拟通过激活认证等实现“人机绑定”

  记者 林园

  目前,深圳的无人机企业已超过300家,生产销售全球95%的消费级无人机,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球无人机之都”。

  今年9月,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深圳市民用轻小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借助科技手段解决监管问题,在确保安全和产业发展之间寻求平衡。11月23日,深圳市法制办在微信平台组织立法听证,听取市民及无人机企业对《办法》的意见。

  1监管啥类型的无人机?

  《办法》将监管对象界定为大于等于0.25千克、小于7千克的,从事非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任务的航空器。对此,业内有不同声音,认为“重量并不是对无人机划分的一个合适标准,随着现在无人机功能的扩大,并不是说无人机越轻,它的功能就越简单”。

  听证中,市民王伟光提出,或许应考虑取消重量的限制,因为科技不断发展,未来会有更轻的无人机。

  对于无人机驾驶员的要求,《办法》要求驾驶员应取得AOPO飞行证。对此,无人机飞手秦川指出,该证的市场考取价格为8000元到20000元不等,由此还产生了一批灰色产业。“我建议按照无人机的重量进行划分,重型无人机驾驶员需取得驾驶资格证方能操作。对于消费级的无人机、简单学习即可上手的,可不列入证照要求,以实名认证登记进行约束和管理。”

  深圳市法制办称,目前,国家民航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对娱乐、工业、农业使用类的无人机有所规定,目前深圳的立法主要是针对兴起的市民用于娱乐的无人机进行细化规范,“根据民航《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的要求,ⅠⅡ类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负责,无须证照管理。”

  2如何实现“人机绑定”?

  《办法》提出了一系列监管措施。比如,建立无人机技术规范体系,规范应当包括激活认证、卫星定位、自动返航、电子围栏、飞行记录、平台接入等技术要求。《办法》还鼓励无人机生产企业组成标准联盟,制定联盟标准,在联盟企业内执行。

  对于如何科学有效地监管,不少听证网友也提出意见。市民杜建民建议,对于民用无人机,可以强制要求植入唯一身份识别芯片模块,机主身份与无人机绑定后才能在空中作业,同时划分区域有选择性地重点监管。

  对此,大疆创新相关负责人表示,赞同这个关于“人机绑定”的思路,不过,无人机的唯一身份未必必须通过植入芯片的方式才能实现。“现在,很多企业生产的无人机在出厂时就都具备自己的唯一识别码,通过实名激活或实名登记,就可以将无人机和机主进行绑定。”

  对此,深圳市法制办透露,《办法》拟通过激活认证等科技手段实现无人机和实际使用人的绑定。据了解,大疆创新等一些无人机生产企业已经和国家民航局合作,在激活认证的同时,同步完成在国家民航局实名登记系统的实名登记。

  3禁限飞区如何更明确?

  此次立法,对于禁限飞区的规定备受关注。记者了解到,不同于一些城市全城“禁飞”的规定,《办法》列出了具体的情况。《办法》提出,未经批准,不得在以下区域上空飞行无人机: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以及民用航空航路、航线;铁路、高速公路以及水上航路、航线及其两侧各50米范围内;市、区党委和政府(含新区管委会和前海管理局)、军事管制区、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贮存、监管场所等重点敏感单位、设施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大型活动现场、交通枢纽、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港口及其周边100米范围等。

  对此,市民杨婷提出,像水上航路航线、大型活动现场、交通枢纽的定义都很宽泛,是否应该明确界定、全部公布?市民范梦梅也指出,像“水上”的规定,是否包括河面?在深圳,沙河公园又是有名的航模基地。对此,市法制办回复称,禁飞区和限飞区的具体区域和范围,将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管理需要研究确定,《办法》只是作出原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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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监管 无人机黑飞

广东早已出台规定 管理无人机

  在无人机越来越普及的同时,“黑飞”也逐渐威胁着许多场所的安全。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了解到,今年以来,国内多个机场受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干扰民航航班正常飞行,广东多个机场以及核电站等重点部位也多次受无人机“黑飞”干扰影响,严重威胁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

  为此,今年6月底,广东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8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无人机的禁飞条件和区域作了明确限制。

  《通告》明确指出,在机场净空保护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范围)以及民航航路、航线,高速和普通铁路、公路以及水上等交通工具运行沿线、区域,严禁在其上空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因现场勘察、施工作业、航空拍摄等工作需要,确需飞行、有规定需提前申报批准的,须按规定获得批准后开展作业。除此之外,应当申报飞行计划而未申报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将被认定为违法违规飞行活动。

  (张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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