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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征求意见:普通无人机操作人员无需取得许可和执照

发布日期:2017-12-14  来源:民航局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民航局征求意见:普通无人机操作人员无需取得许可和执照



民航局关于征求《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制度,我局起草了《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egaldivision@caac.gov.cn

  2.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 中国民用航空局,并标注“飞标条例起草征求意见”(邮编:100710)

  3. 传真:010-6401687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

  

  附件:

  1.《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7年12月14日

 
本文链接:https://www.81uav.cn/uav-news/201712/14/29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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