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民航局运输司印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生效执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也于6月1日上线,上线当日共有328家单位在线提交了许可申请。
衡水钛灵盾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是其中首批获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之一。钛灵盾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实行在于管理无人机驾驶员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资质,避免无人机市场过于混乱、“黑飞”等问题。同时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项目的经营流程,优化了申报手续。这对无人机业务的市场拓展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衡水钛灵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我公司积极响应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号召,经相关部门审查后,对其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活动准予许可,并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为我司颁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允许从事“航空喷洒(撒)、航空摄影、空中拍照、驾驶员培训、表演飞行”五类经营项目,且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