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飞行小时统计是基于无人机云系统提供的交换数据量,与起飞架次无关。
一、交换平台接收无人机云系统实时数据的情况
按照AC-91-31的要求,无人机云系统需要实时记录无人机的运行数据。为此,交换平台按照每5秒调用各云系统的接口程序的频次,接收各云系统提供的实时数据并分发给其他系统。为了真实的反映无人机运行情况,本报告对数据进行了筛查,并对有效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
无忧云于6月15日正式接入交换平台,共有4家云系统参与无人机云数据交换和共享。
2018年第二季度交换平台各家云系统提供的有效数据为13370.2086万条,换算成飞行时间为185697.3417小时,比第一季度增加了118310.6472小时。
本报告首先将每个月的无人机运行数据量进行了统计并作图,具体见表1和图1。
表1 2018年第二季度无人机云数据交换数量统计表
图1 2018年第二季度无人机云系统中无人机飞行小时统计
二、无人机运行高度
考虑到在无人机云系统中注册的无人机以轻小型无人机为主,经统计,2018年第二季度运行高度在120米以下的占92.31%,在本节首先对运行高度在120米以下的运行数据进行统计,详见图2。
图2 2018年第二季度无人机飞行高度统计(飞行小时)
通过统计发现,第二季度运行高度在5米(含5米)以下的无人机的飞行小时数占第二季度无人机总飞行小时数的 23.35%,运行高度在10米(含10米)以下的无人机的飞行小时数占无人机总飞行小时数的 39.34%,运行高度在15米(含15米)以下的无人机的飞行小时数占到了50.25%。运行高度大于120米的无人机飞行小时数仅占总飞行小时数的7.69%。
三、无人机运行速度
现对接入交换平台的实时运行的无人机的速度进行统计。为了更为直观,本报告对参与交换的数据中速度按照范围统计,统计图表中的:
1m/s,表示云平台所接收的实时数据中,0<速度≤1米/秒的飞行小时;
2m/s,表示云平台所接收的实时数据中,1米/秒<速度≤2米/秒的飞行小时;
以此类推,50m/s,表示云平台所接收的实时数据中,49米/秒<速度≤50米/秒的飞行小时。
图3 2018年第二季度无人机运行速度统计(飞行小时)
通过统计发现,在第二季度,运行速度为0的无人机飞行小时数占总飞行小时数的71.25%,运行速度小于等于1米/秒(含等于0的)的无人机占总飞行小时数的82.1%,运行速度小于等于5米/秒的无人机飞行小时数占91.64%。
为了更为直观,本报告将运行速度占比较大的0米/秒和1米/秒去掉,作图展示,详见图4。
图4 2018年第一季度无人机运行速度统计(速度大于1米/秒的飞行小时)
图中可以看出,多数为多旋翼无人机。
四、无人机运行时段
此部分对无人机运行时间进行了统计,以30分钟为时间间隔,具体见图5,图中时间为北京时间。目前我国的无人机运行主要是昼间运行。
图5 2018年第二季度无人机运行时间分布(飞行小时)
2018年第二季度无人机运行的上午的峰值出现在在北京时间10点30分到11点,下午的峰值出现在15点到15点30分这个时间段。
五、无人机运行区域
为了更为直观的看到注册于无人机云系统中的无人机运行区域,本报告按季度绘制了无人机运行区域分布图。从图可见,2018年第二季度的4月,注册于云系统的无人机运行范围覆盖了中国、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而5月和6月,更为集中在中国境内运行。
图6 2018年4月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图7 2018年5月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图8 2018年6月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图9 2018年第二季度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