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无人机
工业无人机
军警无人机
娱教无人机
水下无人机
反无人机设备
无人机配件
无人机租赁
无人机培训
当前位置:全球无人机网 » 无人机新闻 » 政策法规 » 正文

民航局-关于调整无人机驾驶员证照管理模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3  来源:AOPA无人机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自 2014 年起探索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负责部分无人机驾驶员资质管理的模式。试点结束后,总结前期经验,经研究,确定无人机驾驶员资格管理由民航局全面负责,通过训练检查合格后由民航局颁发执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自动转换为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电子执照(以下简称云执照),原合格证所载明的权利一并转移至该电子执照。 

二、云执照即日起开放下载使用,支持苹果和安卓系统系列智能手机,苹果系统智能手机通过“App Store”搜索“无人机云执照”下载应用,安卓系统智能手机可在以下网址下载:  http://pilot.caac.gov.cn (无人机栏目下) 

三、云执照登陆方法 

(一)下载获取移动端“无人机云执照”运行程序后,点击打开输入本人处于有效期内的云执照编号(与本人申请执照或等级及相关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一致)、本人姓名及该执照的签发日期后,即可登录获取本人的云执照。 

(二)登录后点击“更多”按钮,即可获取执照及相关等级列表,点击列表中的不同项目以显示执照及相关等级的详细信息,详细信息页面可通过右上角按钮切换显示信息所选择的语言(目前仅限中文与英文)。 

(三)登录后可点击下方“记录”按钮,即可获取执照或等级持有人在无人机云交换系统内积累的飞行经历记录。 

四、个人申请执照和等级流程 

(一)个人可通过访问“飞行人员信息咨询”网站(http://pilot.caac.gov.cn)无人机栏目,登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个人申请”页面。点击注册按钮以注册个人账户,同时通过个人手机短信以完成验证。注册完成后需完善个人信息,录入真实准确的信息后提交审核。 

(二)后台审核通过后,可以点击“报名考试”按钮,按照系统要求选择不同执照或等级及考试地点后,上传相应资料提交考试申请。点击“报名结果”按钮可获取本人报名审批的结果。 

(三)满足咨询通告《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AC-61-FS-2018-20R2)中取得相关无人机驾驶员执照或等级的要求后,民航局将颁发云执照。 

五、云执照具备经历记录本功能,可以关联无人机云交换系统自动获取飞行经历时间。 

六、云执照可离线存储,在无网络环境下正常使用,但经历记录需要在线提取和显示,请在有网络环境下使用。 

七、请各地区管理局按照民航发〔2016〕107 号文件要求协助做好无人机驾驶员执照考试报名费用收取工作。 

请各地区管理局将此电报转发至辖区内各相关单位。 

联系人:曾鸣 

电话:010-64092404 

此通知。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18 年 8 月 31 日

 

 

 

 
本文链接:https://www.81uav.cn/uav-news/201809/03/41962.html
标签: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全球无人机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文推荐

推荐品牌

关于本站

合作服务电话

  • 客服热线:0755-23779287
  • 展会负责:18682042306
  • 广告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展会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公众号/APP下载


    (公众号)


    (Android下载)

Copyright©2005-2021 81UA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和使用全球无人机网,即表明您已完全接受和服从我们的用户协议。 SITEMAPS 网站地图 网站留言
运营商: 湛江中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全球无人机网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038372号-1 
全国公安机关 备案信息 可信网站不良举报 文明转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