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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下旬起操作7公斤以上无人机须考“驾照”

发布日期:2018-09-17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郭红霞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伴随着民用无人机生产及应用的蓬勃发展,“黑飞”事件越来越多。9月14日,记者从青海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无人机分会成立大会上获悉,无人机飞行必须遵守三个条件,即无人机驾驶证、空域申请和提交飞行计划。

10月下旬起操作7公斤以上无人机须考“驾照”

  目前,我国无人机产业发展迅速,无人机应用市场不断扩大,仅青海省无人机的数量达到1500余架。飞行合法、合规,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青海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理事长鞠洪海说,青海安防协会无人机分会成立后,将为会员提供参观、学习、实践和综合管理平台,让会员在实践中提升自我,进一步加强对航空知识法规的了解,让会员在协会里即可学习无人机驾驶。

  记者了解到,10月下旬起,我省使用大于7公斤的无人机,操作人员必须考“驾照”,即中国民用航空局授予无人机驾驶员资质管理的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O)证书或者UTC惠飞证书。对不同类型的无人机,有不同的管理办法,使用小于7公斤的轻型娱乐性无人机,不需要驾驶证,但要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网站实名登记;使用大于7公斤的无人机,必须考取无人机驾驶证。

  青海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副处长李军利在会上说,无人机飞行需遵循“八不飞”原则,即在周围有高大建筑物及人口稠密区不飞;在军事、边境、机场等敏感地区不飞;在国家政治、外交上空及其他明确禁飞场所不飞;在空域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不飞;在气象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不飞;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没有做好充分准备不飞;飞控手飞行技术不熟练、精神状态不好不飞;对无人机相关法规不了解不清楚不飞。

 
本文链接:https://www.81uav.cn/uav-news/201809/17/42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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