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军学会网站2019年6月3日刊文,美国国会议员表示:美国海军最新型航空母舰在交付使用时不具备搭载最先进战斗机的能力,这种情况是不能接受的。
美国众议院武装部队委员会海上力量和兵力投送分委会在其2020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中明文禁止美国海军“在母舰不能与F-35C‘闪电II’一起部署的情况下接受下一艘‘福特’级航母——‘约翰﹒F﹒肯尼迪’号(CVN-79)的交付”。“肯尼迪”号预计在2019年底举行下水仪式。
美国国会为防止“福特”级航母价格攀升设定的项目成本上限起了负作用,美国海军接收了尚未完工的航母,并可能在将来支付更多的钱来添加关键能力。
海上力量和兵力投送分委会成员表示:国会设定成本上限的一个直接结果是“约翰﹒F﹒肯尼迪”号在交付海军时无法搭载F-35战斗机;因为成本上限,海军在航母交付时具备的能力方面打了折扣,选择“在后端建造”;分委会不能接受最新型的航母不能与最先进的飞机一起部署;使母舰具备搭载F-35C的能力只是推迟到航母交付后的工作之一;“杰拉德﹒R﹒福特”号部分能力是在试航后维护(PSA)期间安装的,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这是该舰试航后维护时间比计划多出几个月的原因之一,其它一些能力安装被推迟到定期维护、甚至是航母生命周期的后期。
上周,美国海军采购主管詹姆斯﹒吉尔茨承认:“杰拉尔德﹒R﹒福特”号(CVN-78)在2019年10月份完成试航后维护时,不是所有的先进武器升降机(AWE)都能工作;目前“福特”号11部武器升降机中只有2部能够正常工作,航母秋季离开船厂时也只有部分升降机能够正常工作;采购部门正与舰队合作,确定哪些升降机是必须完工的、并保证它们在10月份实现全部功能,对于那些不能完成的工作也在研究如何逐步推进。
海上力量和兵力投送分委会担心“美国海军为满足航母成本上限而推迟造船工作最终会导致这些大型军舰总体价格大幅上涨”。分委会成员表示“如果交付后增加能力,所有从生产效率中节省的成本都会付诸于流水”。分委会建议取消“福特”级航母成本上限,因为“约翰﹒F﹒肯尼迪”号之后的两艘航母(CVN-80和CVN-81)成批采购,签订的是固定价格合同,根本不需要成本上限。依据海上力量和兵力投送分委会的说法,“杰拉德﹒R﹒福特”号的成本上限调整了几次,最终达到128亿美元,“约翰﹒F﹒肯尼迪”号的成本上限是11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