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2月4日民航局批准在陕西省使用无人机开展物流配送经营活动试点以来,西北局始终落实试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导向,按照先行先试原则,依托京东天鸿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试点执行企业,经过两年多的试点探索,目前基本完成了试点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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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试点的主要成果有:一是形成了经营管理制度,西北局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制定印发了《西北地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形成了末端物流无人机经营管理和运营模式。二是研发了监管信息系统,依托试点执行企业研发了无人机物流配送运营管理平台,实现了飞行全程可视监控记录、数据动态分析跟踪、自动告警、应急处置等功能,对末端物流配送无人机实行动态运营监管。三是制定了安全标准建议,指导试点执行企业总结提炼了《物流无人机安全运行手册》,支持其起草并发布了《轻小型物流无人机安全运行规范》团体标准,目前该标准正按程序进行。四是探索了通信导航模式。制定了适合物流无人机运行的通信、导航及监视模式方案,实现无人机姿态稳定控制、任务执行和应急控制的实时状态监控、信息处理、数据回传。该方案经验证具备可行性,并在运行安全保障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下一步,西北局将系统总结试点经验,积极固化试点成果,同时结合试点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探索,积极向民航局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努力推动无人机物流配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