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无人机
工业无人机
军警无人机
娱教无人机
水下无人机
反无人机设备
无人机配件
无人机租赁
无人机培训
当前位置:全球无人机网 » 无人机新闻 » 政策法规 » 正文

大疆鼓励客户接受欧盟新的无人机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23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dji-mini2-desk-super

统一的框架将在整个欧洲大部分地区带来简化的流程

欧盟航空安全局(EASA)制定的新欧洲无人机法规将于2020年12月31日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以及英国。这些新规定首次在大多数欧洲国家/地区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框架,并且将帮助无人驾驶飞机在与自己的祖国相同的条件下,在不同地区操作无人机,而不论其娱乐或商业目的如何。这将有效地提高飞行安全性,简化用户批准程序,促进用户的个人和业务应用,增强用户体验并支持快速的业务发展。

“我们欢迎新的《欧盟无人机法规》,因为它简化了不同的流程,并允许DJI客户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旅行,而不必担心在不同的外国地点有不同的规则,” DJI EMEA公共政策总监Christian Struwe说。“在协调统一规范无人机技术安全使用的需求与让我们的客户从其不断增长的潜力中自由受益之间取得平衡,对于DJI在欧洲始终至关重要。”

新法规区分了对产品和操作员有不同要求的低,中和高风险类别。使用最广泛的类别将是开放类别(低风险),将通过所谓的CE(欧洲合格认证/欧洲合格认证)标记过程进行管理,该过程是在欧洲销售的产品的既定过程,以确保其符合安全,健康要求和环保要求。除了已经存在的CE标记外,新的无人机CE类别识别标签还将定义可以在哪种类型的环境中飞行的无人机类型(按重量分类)(在人上方– A1环境,在人附近– A2环境或远离人的环境– A3环境)。
 
在两年的过渡期内(直到2023年1月1日),在2021年1月1日之前购买且没有CE类别识别标签的无人驾驶飞机的DJI客户可以以所谓的“开放限制类别”飞行,几乎没有或几乎没有任何不利之处–适用以下规则:


从2023年1月1日起,没有CE级识别标签的DJI无人机只能在开放限制类别A1(如果重量低于250g)或A3(250g至25kg之间)和特定类别中使用。

对于自2021年1月1日起可用的购买带有CE类标识标签的DJI无人机的客户,可在此处找到适用的规则  。

虽然该框架于2020年12月31日生效,但与其他国家相比,某些国家充分实施规则的速度将较慢。因此,重要的是,无人机操作员应向当地当局查询详细信息。

有关更多信息,请咨询您的国家监管机构或访问EASA的无人机页面 https://www.easa.europa.eu/domains/civil-drones-rpas

DJI是开发和生产民用无人机和个人和专业用途航拍技术的全球领导者。DJI由热衷于遥控直升机的人以及飞行控制技术和相机稳定方面的专家创立并运营。该公司致力于为世界各地的创作者和创新者提供更加便捷,可靠和易于使用的航空摄影和电影摄制设备和平台。DJI目前的全球业务遍及美洲,欧洲和亚洲,其革命性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已被100多个国家的客户所选择,用于电影制作,建筑,应急响应,农业,保护和许多其他行业。
 
本文链接:https://www.81uav.cn/uav-news/202012/23/72797.html
标签: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全球无人机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文推荐

推荐品牌

关于本站

合作服务电话

  • 客服热线:0755-23779287
  • 展会负责:18682042306
  • 广告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展会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公众号/APP下载


    (公众号)


    (Android下载)

Copyright©2005-2021 81UA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和使用全球无人机网,即表明您已完全接受和服从我们的用户协议。 SITEMAPS 网站地图 网站留言
运营商: 湛江中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全球无人机网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038372号-1 
全国公安机关 备案信息 可信网站不良举报 文明转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