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刘伟民,法学教授,当代著名航空法专家。1941年生,湖南湘潭人。历任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系副主任兼法学教研室主任、经管系主任,民航管理咨询中心主任、航空法研究中心主任。去世前任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兼航空法和空间法研究所执行所长。
刘伟民教授理论根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曾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民航总局法规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交通运输部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民航总局、北京市成人教育局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航空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处理重大航空案件,深获好评。2002年受聘赴韩国釜山处理中国国际航空“4·15”空难事故善后理赔工作。1999年被评为全国民航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获全国民航系统优秀教师一等奖,主编《航空法教程》(修订版)2005年获民航总局优秀教材一等奖。(AOPA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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