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中国民航局
为规范对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管理,促进通用航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我司组织制定了《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该办法征求意见。
请将相关意见建议于2016年1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司。
邮箱地址:GA@caac.gov.cn
民航局运输司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对于民航局运输司无人机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_https://www.81uav.cn/uav-news/201601/03/133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