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防务新闻》2007年12月5日报道] “大乌鸦”B(Raven B)无人机系统(UAS)在美军中的编号为RQ-11B,驻扎在伊拉克基尔库克空军基地的美国空军第506远征安全保护中队从今年10月10日开始使用该系统。该中队的指挥官认为,RQ-11B系统延伸了他们的视界,使他们具有了超地平线的情报/监视/侦察(ISR)能力。
RQ-11B系统中的无人机(uav)机体主要采用凯芙拉材料制造,在设计上考虑了抗坠毁性能,不易发生解体。该机长3英尺(0.9144米),翼展55英寸(1.397米),作战重量4.2磅(1.91千克),采用人力投掷发射,电池动力,声信号特征小,常在10千米距离上执行任务,任务续航时间1~1.5小时,飞行速度17~44海里/时(31.5~81.5千米/时),飞行高度在距离地面100~500英尺(30.5~152.4米)之间,可飞行预编程航线,采用掌上指挥控制终端,可为战术指挥官提供实时视频流和快速图像评估(机上不存储所获得的ISR信息)。系统有两名人员,一名飞机操作员负责控制UAV,一名任务操作员负责观察UAV传回的图像。
RQ-11B系统在美国空军装备序列中用于取代原来的“沙漠鹰”(Desert Hawk)UAS,第506中队的士官称它比后者“好十倍”。后者一个非常明显的劣势就是要采用两人操作的弹射系统发射,此外后者采用泡沫塑料制造的机体在刚度上不如“大乌鸦”B。RQ-11B系统的操作人员在上岗前需要接受一次为期10天、总学时80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教育。(中国航空信息中心 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