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防务日报》2007年1月10日报道] 美国陆军已推迟了原计划的四类未来战斗系统(FCS)无人机系统(UAS)中的两类,以便更好的满足未来需求和利用资金。此次被推迟的无人机系统包括Ⅱ级和Ⅲ级无人机系统,即连和营战斗队建制无人机,而由霍尼韦尔公司开发的Ⅰ级无人机和由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开发的Ⅳ级无人机,即排和旅战斗队建制无人机并未受到影响。陆军也将继续改进“大乌鸦”(Raven)无人机系统、联合工业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AAI公司的“阴影”无人机系统和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生产的远程多功能“勇士”无人机系统,以与联合研究成果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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