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晓飞)某科技公司3名员工操控航模非法航拍测绘,致使多架次民航飞机避让、延误。昨天下午,平谷法院一审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郝某等3人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两年。
据了解,全国各地曾多次出现因航模和无人机“黑飞”引发的案件,但此案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法院判决,在国内尚属首次。
检方指控,郝某受公司总经理牛某指派,在明知本公司不具备航空摄影测绘资质且未申请空域的情况下,于2013年12月28日指派乔某、李某、王某(另案处理)对河北一家测绘公司承接的河北三河公务机场项目进行航拍测绘。
2013年12月29日,3人在平谷区马坊镇石佛寺村南公路上,操纵燃油助力航模飞机升空进行地貌拍摄时,航模飞机被解放军空军雷达监测发现为不明飞行物,后北京军区空军出动直升机将其迫降。
非法航拍致多架次民航飞机避让、延误,造成国航经济损失近2万元,北京军区空军组织各级指挥机构和部队共1226人参与处置,两架歼击机待命升空,两架直升机升空,雷达开机26部,动用车辆123台。
法院认为郝某等3人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且未取得无人机驾驶员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操纵无人机进入首都空中管制区,造成严重后果,已,情节较轻。
法院认为检方指控无人机是被军机迫降以及造成国航损失缺乏证据不予认定。法院最终分别判处郝某、乔某、李某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