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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无人机黑飞--其实黑飞与否与无人机证无直接关系

发布日期:2016-11-19  来源:翱翔科技创新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2、 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的进一步解读

目前市场上较为流行的是由AOPA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AOPA颁发此合格证的依据正是前文所述的《管理暂行规定》和《无人机运行规定》,而这两款文件均属于“咨询通告”。“咨询通告”在民航的法律体系中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对民用航空规章条文所作的具体阐述,然而现行的民用航空规章中并没有与消费级无人机相关的条文。因此,以上两款咨询通告本身缺乏“立足点”,法律效力存疑。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咨询通告是咨询解答性质的文件,并不具备法律强制效力。


另外,国家民航局也从未对AOPA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是否能作为职业资格证以及是否被其他官方机构认可给予任何明确回答;同时,证件的颁发机构显示为:中国AOPA授权签发,也并非由民航局直接颁发。可见,AOPA所颁发的合格证是否被官方认可尚未可知,与其他培训机构所颁发的同类证件也看不出实质区别,其合理性与权威性还有待商榷。在无人机法规不健全、详细条款未出台的情况下,关于无人机驾驶员的培训、考核、认证等领域问题,任何的定论都言之尚早。

 

二、黑飞最核心的辨别方法是飞行空域是否合法


在解读了国内的相关法规之后,发现是否“黑飞”的核心并不在于是否持有驾驶员合格证,而是能否合法获准使用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飞行管制,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十二条则规定:“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实施飞行前,应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按照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因此,经过飞行管制部门批准的飞行才是合法飞行的前提。媒体报道中大量讲述的“考取驾照,告别黑飞”纯属断章取义、片面解读,对社会存在一定程度的误导。


三、禁飞空域开放申请资料准备


结合上门的阐述我们知道了在禁飞区域内飞行是绝对属于黑飞的,但获得许可后就可以合法飞行了,而大疆是锁定了它生产的飞行器,默认不会进入禁飞区的;让我们来看看如何再获得许可后向大疆申请开放禁区飞行权吧,我们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 组织信息,例如三证复印件(如果是政府机构,参见第二条)

     2. 政府批文的复印件(例如当地空管、空军委申报或公安等政府部门知晓或批准的函或文件)

    3. 使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 签署免责条款并盖章

    5. 签署保密协议并盖章

    6. 提供要使用的设备主控序列号


综上所述,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的适用范围、法律效力都存在非常大的探讨空间;对于主流消费级无人机,无需驾驶员合格证;植保无人机的工作中也仅要求有一名持有合格证的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此前,媒体大量宣传的“无人机黑飞”情况并不属实,驾驶员合格证也并非告别“黑飞”的法宝。无人机驾驶员对现行法规的全面理解执行,对设备及操作技术的正确运用,才是一次安全飞行更好的保障;同时,社会的正确认识,行业与监管部门的密切合作,才是推进这个新兴产业健康发展的动力。

 

附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无人机分类定义:

1) 微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小于等于7千克的无人机。

2) 轻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大于7千克,但小于等于116千克的无人机,且全马力平飞中,校正空速小于100千米/小时,升限小于3000米。

3) 小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小于等于5,700千克的无人机,微型和轻型无人机除外。

4) 大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大于5,700千克的无人机。

本文部分资料来自:搜狐科技,转载请注明!


总结一句话:在视距内(500米)使用微型无人机(7kg以下重量)的驾驶员是无须接受证照管理,也就不用考取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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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无人机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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