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三种类型,该A-NPA包含了:
· EASA的无人机监管政策框架;
· “特许运营”类无人机中等风险运营的监管规章提案;
· 在无人机运营监管规章方面,各个成员国在欧盟(EU)法规
· 台前可以参考的最佳实践。
· 基于运营风险的监管思路
EASA这种监管框架是基于无人机的运营风险的。除了基于风险管理之外,另一种选择将是采用与目前载人飞行器相类似的,基于适航取证的监管方法。由于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有人在无人机上的,因此无人机发生事故的后果基本上是取决于运营环境的。例如,在南极发生无人机失控仅导致无人机的损失,而如果发生在大城市或机场,无人机的失控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因此,这种基于运营风险的监管框架似乎更适合于无人机安全的管理。
此外,对于风险来说,下面的安全风险,在未来的无人机监管政策中必须加以解决:
-与有人驾驶飞机的空中相撞;
-对人员的伤害;
-对财产的伤害,特别是关键的,敏感的基础设施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