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大体位于G2高速公路以东、S231省道以西、S333省道以南、长江以北的区域。准确范围确定是以机场跑道南北端点和中线为基准,向东西方向各外推10km,短边向南北方向各外推20km,由此形成的矩形区域,界线长124.8km,面积为848km2。保护区涉及扬州市江都区除邵伯镇以外的所有镇,高邮市汤庄镇、汉留镇、卸甲镇;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海陵区九龙镇、罡杨镇,经济开发区寺巷镇。
据悉,下一步机场将加强净空保护区定期巡查力度,针对无人机等升空物体影响机场净空环境问题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报地方政府,并配合政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全力避免影响航班运行事件发生;积极利用电子围栏和无人机信号压制等现代科技手段,丰富应对无人机非法干扰的工具,逐步实现由被动“防”向主动“控”的转变;进一步加强同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请地方政府协助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无人机等升空物体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非法升空的严重危害;利用候机楼宣传展板、电子屏幕等渠道,开展净空保护相关政策宣传。
附:关于加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公告
为维护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扬州市扬州泰州机场净空和航空电磁环境保护规定》等法律及规定,现就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未经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 km、跑道端外20 km 以内的区域。
二、在机场净空区域内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凡开展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应当提前向军民航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军民航职能部门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鼓励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的违法飞行线索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军航飞行管制部门电话:(0519)88040026
民航空中管制部门电话:(0514)86100215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