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无人机网(www.81uav.cn)编译:国外媒体报道 美国2020财年(2020财年)《国防授权法》(NDAA)禁止五角大楼运营、获取或续签中国无人飞行器(UAV)及其相关部件和服务的合同。
这项于12月20日签署成为法律的立法将中国无人机指定为在国内建造或由其本地公司制造的无人机。它还涵盖了使用飞行控制器、无线电、数据传输设备、相机、云台、地面控制系统(GCS)或在中国制造或由总部位于中国的公司生产的运行软件的无人机。该法律适用于使用位于中国或中国公司的网络连接或数据存储的无人机。
如果操作或采购是为了反无人机(C-UAV)代理测试和训练,国防部长可以例外。电子战(EW)和信息战作战、测试、分析和训练也可以例外。
如果国防部长向国会国防委员会证明需要为美国的国家利益运营或采购中国无人机、设备或服务、则国防部长也可以逐案放弃该规定。
五角大楼在发表之前没有返回置评请求。DJI发言人亚当·利斯伯格(AdamLisberg)在12月30日表示,尽管该公司未设计或销售其产品供五角大楼使用,但它反对NDAA条款,因为它仅基于制造地点限制了无人机技术的使用,并且无助于推广网络和数据安全。
利斯伯格说,为联邦政府设计的DJI产品已经过美国网络安全顾问、联邦机构和爱达荷州国家实验室的测试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