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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飞标司:仅委托AOPA实施无人机飞手培训管理

发布日期:2016-06-07  来源:环球网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民航资源网2016年6月6日消息:针对近日个別培训机构涉嫌非法向无人机驾驶员(俗称“飞手”)颁证一事,民航局飞行标准司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无人机飞行爱好者: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是惟一受中国民用航空局委托实施“飞手”培训合格证管理的机构,AOPA协会本身不承担合格证培训业务,只是负责管理培训机构并进行理论和实践考试,考试合格的“飞手”可以获取该机构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只有持该合格证的“飞手”才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飞行计划

该负责人介绍,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负责无人机驾驶员管理,具体有两个文件,一个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AC-61-20),对驾驶人员也就是俗称的“飞手”进行了分类管理,另一个是《轻小无人机运行管理规定(试行)》(AC-91-31),对驾驶人员、机构的行为进行了分类规范,对无人机的发展和安全起到了保障作用。

对于驾驶员的管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将其分为三种情形,对于安全风险较高的一类,要求先取得私用驾驶员执照或以上,然后经训练签注无人机等级,这一般适用于大型无人机;对于安全风险较低,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一类,委托协会实施管理,驾驶员需要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方可实施飞行;对于安全风险很低,非故意情况下很难造成重大伤害的一类,无需进行证照管理,但根据社会公众对其认知和普遍期望,正在修订的新版《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可能要求这些“飞手”在网上免费注册,并定期通过自学和法规考试,以确保合法飞行,避免造成安全事件或负面社会影响。

对于上述第二类情形,目前民航局委托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进行培训合格证的管理,尚未委托其他协会或企业实施管理。AOPA协会本身不承担合格证培训业务,只是负责管理培训机构并进行理论和实践考试,考试合格的“飞手”可以获取该机构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持有该合格证的“飞手”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飞行计划。

为保证无人机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希望各无人机机构、用户以及驾驶员本人,重视对民航局法规的研读,以保障飞行安全,合法合规的利用新技术造福百姓。  
 
本文链接:https://www.81uav.cn/uav-news/201606/07/15638.html
标签:  民航局飞标司 AOPA 无人机飞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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